宁明县分区分级实施疫情防控,非必要不离开宁明!
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1〕92号)精神,结合宁明县实际,现就分区分级实施疫情防控通告如下:
一、对封控区的城中镇兴宁大道东三巷、凤凰苑小区,爱店集镇,北江乡北江社区桥头,继续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等14天管控措施。
二、对管控区的宁明县民族中学、城中镇第三小学、江滨幼儿园、幸福里小区工地,继续采取“7天居家隔离 7天健康监测”管理。7天健康监测期间需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,暂停堂食。
三、自2021年12月12日6时起,对防范区(封控区、管控区以外区域)实行“强化社会面管控,严格限制人员聚集”管理。暂不开放电影院、网吧、酒吧、棋牌室、ktv等娱乐场所;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序开放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药店、饭店、酒店等各类经营场所;工业企业、重大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,其他营业性场所适度开放;人员出入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、测温、验码等。暂停堂食,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。
四、非必要不离开宁明,确需离开的,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通行。
上述管控措施,视情况适时动态调整。
宁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1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