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发生
车辆起火
危险时刻
一位好心人挺身而出
提起灭火器向现场飞奔!
8月15日下午,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接到报警称,在桂中大道清华坊幼儿园门前路段,一辆奥迪越野车在撞上施工路段隔离墩后自燃,车辆严重损坏,所幸无人员受伤。
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勘,看见越野车的车头骑在水泥隔离墩上,两前车轮已折断,右前轮脱离车身,车辆碎片散落在事故现场周围。
民警了解到,在火情发生后,一位路过的热心市民向附近的公交车司机借了灭火器,对车辆起火部位进行灭火救援。随后又与赶来的消防部门一起奋勇扑救,成功将火扑灭。险情排除后,这名热心群众默默离开了现场。
根据监控视频显示,事故车辆沿桂中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一头撞上了施工路段隔离墩,随后冒起了浓烟。
据驾驶人称,其驾驶车辆行驶到事发的施工路段时因走神,没注意到道路从三车道变为单车道,便撞上了施工路段隔离墩,碰撞后由于一时慌张没有关闭汽车发动机,最终导致车辆起火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因此,越野车驾驶人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广大驾驶人在行经施工路段时,应减速慢行,注意观察路况、车况及道路标志标线,根据情况提前变道,确保安全后通过,并随车配备灭火设备。
在此,感谢这位好心人的及时援助,也希望广大群众在遇到他人需要帮助时,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能积极伸出援助之手,让文明之花美丽绽放。
(来源:柳州交警)